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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校级一流课程申报
发布者:耿婵娟  发布日期:2023-04-25 查看:5612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各学院(教学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和《甘肃农业大学一流课程建设规划》(甘农大教发〔2021〕119号)精神,持续推进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打造学校“国家级—省级—校级”一流本科课程体系,提升课程建设整体水平,学校启动2023年度校级一流课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一)线上一流课程建设。突出优质、开放、共享,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建设质量高、共享范围广、应用效果好、示范引领性强、具有甘农特色的在线开放课程。
(二)线下一流课程建设。以面授为主的课程,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为重点,重塑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打破课堂沉默状态,焕发课堂生机活力,较好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主渠道、主战场作用。
(三)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建设。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推进现代技术与课堂教学的融合创新。
(四)虚拟仿真一流课程建设。推动信息技术、智能技术与实验教学的深度融合,着力解决真实实验项目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等问题,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水平。
(五)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建设。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通过“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让更多大学生深入基层、了解国情民情,提高社会实践能力,将所学转化为所用,助力乡村振兴,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
二、建设原则
(一)立足“四新”,突出重点。围绕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的建设目标,结合新农科、新工科、新文科等建设要求,学院加强统筹、设计,有规划、有重点地建设不同类别一流本科课程,实现各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全覆盖。
(二)分级建设,特色发展。依据专业定位和建设基础,引导各学院发挥办学优势,在不同领域各展所长,建设一批体现专业特色和学科前沿的一流课程,并大力推广和应用。
(三)明确标准,目标导向。立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才培养目标,按照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的要求,建立和完善课程建设标准,优化重构课程内容和课程体系,强化课程应用。注重一流本科课程的建、用、学、管,不断增强课程建设质量,切实提升课程育人水平。
三、申报要求
(一)立项方式、经费及名额分配
1.本年度学校计划立项建设一流课程30门左右。立项后学校提供建设经费,用于课程制作、师资培训、资源建设、成果培育等。
2.申报课程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课程负责人须为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含讲师)。每位教师作为课程负责人只能申报1门课程,作为课程团队成员申报课程不能超过2门。立项建设的校级一流课程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认定。
3.课程建设不同于其他教学研究项目,各学院需统筹规划各类课程建设,合理布局,优先考虑一流专业建设点的课程。各学院线上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线下课程等三类课程申报不超过4门,社会实践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等两类课程申报不超过2门。
4.已获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称号的课程、已立项为校级一流课程、混合课程的课程不得更换课程类型再次申报。
(二)评审立项
1.申报课程负责人组织填写《甘肃农业大学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见附件1),申报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的,还需填写《甘肃农业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本科课程信息表》(见附件2)。学院组织评审后推荐至学校,填写《甘肃农业大学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
2.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的课程进行评审,确定拟立项建设课程。
(三)课程建设要求
校级一流课程建设期一般为2年,学校对建设成效予以阶段性检查,建设期满予以验收。
(四)时间安排
1.2023年5月15日前,学院组织评审,确定推荐课程。
2.2023年5月17日前,网络填报。学院推荐的课程负责人登录管理平台,上传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平台地址:http://gsauben.kypt.chaoxing.com 。学院审核后,将推荐课程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至1780230996@qq.com,申报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信息表(一式一份)及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躬行楼204)。
3.2023年5月下旬,学校组织评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耿婵娟
联系电话:0931-7631350
附件:1.甘肃农业大学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
2.甘肃农业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本科课程信息表
3.甘肃农业大学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
甘肃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3年4月25日
备注:线上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务必在申报界面勾选启用项目网站,填写线上课程地址,并设置线上课程在申报、评审期间线上课程任何人可见。
材料提交时间:
2023-04-25至2023-06-06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