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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一流课程结项验收(2023)
发布者:罗超    发布日期:2025-09-16    查看:426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请务必检查填报的“课程教学平台地址”能否在外网下正常进入、且能够查阅视频、作业等课程建设信息!

若不能,请退回修改,并要求课程负责人打开课程查阅权限。或在网址栏键入课程建设平台链接,网址栏名称栏中写明自己的建课平台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的账号及密码!!!!

线下一流课程和社会实践一流课程不做要求!可填写名称为无,若有名称及链接,请确保能够正常打开!






关于开展2023年立项校级一流课程

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教学部):

根据《甘肃农业大学一流课程建设规划》(甘农大教发〔2021〕119号)和《关于公布2023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立项结果的通知》(甘农大教发〔2023〕48号)工作安排,学校将组织2023年立项校级一流课程的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3年立项建设的校级一流课程,及2022年立项建设的校级一流课程在结项验收中未通过验收和申请延期的项目,其中已经获批国家级或省级一流课程的暂不参加此次校级课程验收。具体验收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方式

1.立项建设的校级一流课程应进行全面总结和梳理,其中线上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应于2025年9月3日前更新课程相应教学平台资源,并在9月1日-9月20日期间将平台设置为所有人可见,以备验收、交流。

2.验收课程对照《甘肃农业大学一流课程建设标准》(附件2)填写《甘肃农业大学一流课程结项验收报告》(附件3),同时提供确有相关的课程建设支撑材料,如近两学期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学案例,教学视频,学生考核材料等。

3.教务处组织专家,通过检查课程教学平台建设情况、评审结项材料等多种方式,最终确定验收结果。

4.校级一流课程验收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档次,通过验收的课程颁发甘肃农业大学校级一流课程证书。验收不合格的课程,延期整改后次年参加验收。

5.因特殊情况,未能完成建设任务的课程应提交延期申请,申请延长1年建设期,每门课程只能申请一次。申请延期建设的课程次年如验收不合格,不再延期整改,予以撤项。

6.已获批了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的,须持续加强建设,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要求参加相应验收。

三、材料提交

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登录管理平台(平台地址http://gsauben.kypt.chaoxing.com)于9月3日前上传签章版结项验收报告PDF及相关支撑材料,各学院教学秘书于9月4日前完成审核,并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纸质材料《甘肃农业大学一流课程结项验收报告》(正反打印一式一份)、《甘肃农业大学一流课程结项验收汇总表》(附件4)至躬行楼207。

联系人:罗超  7631954

 

附件:   1.甘肃农业大学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结项验收名单

    2.甘肃农业大学一流课程建设标准

    3.甘肃农业大学一流课程结项验收报告

    4.甘肃农业大学一流课程结项验收汇总表

 

甘肃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5年7月7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5-06-19至2025-09-05